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由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和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学术研讨会”在线上举行。大会由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主任林来梵教授主持,来自全国高校及科研机构的近五十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并作演讲。
姜胜耀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清华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原党委常务副书记、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姜胜耀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他代表主办方向参会的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一国两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创举,党的二十大在全面总结新时代“一国两制”实施和特区治理工作宝贵经验的基础上,为我们指明了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继续推动“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的前进方向。他认为,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既是一个经典议题,又是一个崭新课题,如何推动港澳特区的繁荣稳定,如何促进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如何实现台湾问题的顺利解决是新征程上每一位致力于“一国两制”研究的学者都应当认真思考的重大时代课题。
与会嘉宾线上合影
本次研讨会一共分六个单元。第一单元研讨由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主任林来梵教授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香港中国学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黄平研究员从理解“一国两制”的精神内涵与制度创新、推动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发挥港澳在国际交流合作中得天独厚的优势等方面深度诠释了坚持与完善“一国两制”的核心要义。中国人民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所所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韩大元教授对“一国两制”国际传播能力的现状及面临的挑战作出全面阐释,并提出五点具体的提升建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研究员提出制定一部综合规定特别行政区制度的一般性法律对于厘清阐明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宪法特性具有重大意义。北京大学港澳研究院院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端洪教授认为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一个公法上的概念却不是一个独立的公法主体,这导致其具体发展中存在大量宪法问题需要予以明确。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教授系统论证了中央对特区高度自治权的监督权与中央直接行使权力、中央授予特区行使权力的关系,并对监督权的主要内容和制度机制作出精炼分析。广东工业大学副校长杜承铭教授对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法律路径的现状与不足作出充分总结,并提出了具体完善建议。
第二单元研讨由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屠凯研究员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澳门大学法学院王禹教授认为应当以“行政中立”要求代替传统的“政治中立”要求以改进当前港澳公务员体制中的缺陷。北京大学法学院王磊教授从社会制度、财政税收、货币金融、法律体系、边境管理和国防外交等二十个方面论证了港澳基本法兼具原则性与灵活性的重要特点。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叶海波教授提出香港新选制具有完善治理和维护国家安全两大制度逻辑,未来“双普选”的实现道路可从全过程人民民主中获得启示。中国人民大学台港澳研究中心副主任王英津教授深入探讨了增设特别行政区副行政长官的必要性、可能性和实现方式。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郭天武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严林雅助理研究员提出未来应当重点从完成23条立法,完善释法机制、法官指定程序和庭审证明书制度以及建立香港与内地的刑事司法合作制度等方面对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进行完善。同济大学法学院蒋晓伟教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释法过程中的普法职责作出精炼论证。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邓世豹教授深入剖析了“一国两制”宪法制度属性的深刻内涵、认知差异和彰明意义。
第三单元研讨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法学院副教授、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田飞龙主持。厦门大学法学院曾华群教授从二十大报告有关“一国两制”和国际经济法的新论述出发,结合具体案例阐释了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创新实践的重要意义。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尤俊意研究员结合二十大报告有关港澳问题的论述阐释了“一国两制”的制度定位以及如何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陈广汉教授从经济学角度对“一国两制”原则下香港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作出全面阐述,并就特区政府应当在经济转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作出精要分析。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朱孔武教授对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历史脉络、法律内涵和社会心理影响作出深度剖析。上海大学法学院徐静琳教授从香港普通法的原则边界、挑战适应和坚持完善三个方面综合论证了“一国两制”下香港普通法制度的保持与兼容。天津大学法学院魏健馨教授从实践背景、国家统合和国家认同三个维度深入探讨了“一国两制”原则的实践逻辑。中国浦东干部学院魏淑君教授重点阐释了“一国两制”充分彰显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和理论逻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姚国建教授全面探讨了《香港国安法》与香港法律制度在宪制秩序、法律制度、司法机制和法律理念等层面的兼容与衔接。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屠凯研究员以家庭生活权利为讨论对象,对基本权利在内地与港澳的一致性解释作出深度梳理阐述。
第四单元研讨由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台港澳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认为在基本权利教义学框架内,应当在自然人项下将港澳居民作为一个与内地公民、外国人并列的具体类型,探讨其所享有的宪法权利的范围与程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翟国强研究员从判断标准、重要意义和发展趋势三个方面全面阐释了对“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的深刻理解。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郑磊教授结合我国备案审查四十年的复调变迁规律对“一国两制”实践中的备案审查发展作出了整体性理解分析。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曹旭东教授通过将平衡论观点应用于“一国两制”的解释论、认识论和规范论三大层面,探讨了如何实现“一国两制”框架内中央与特区关系的均衡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孙翠萍副研究员集中阐释了“一国两制”理论实践与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关系以及以中国式现代化统筹“一国两制”理论实践发展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路径。暨南大学法学院李杏杏副教授提出应善用“一国两制”下粤港澳大湾区的先行先试优势,在大湾区推动“不方便法院”的试点工作,以此协调区内民商事纠纷管辖权的冲突。中山大学法学院孙莹副教授以香港特区立法会议事规则的修改为观察视角,分析了新形势下香港特区立法与行政关系的变迁发展。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吴玄副教授分享了对大湾区数据跨境制度机制的历史背景、三地差异、影响因素和未来构想等问题的思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法治研究院谢宇讲师从具体内涵、制度创新、法治难题和制度完善四个部分对粤澳横琴深度合作区模式的现实发展作出全面阐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洋助理教授强调应将香港特区的国家安全法治能力建设放在“一国两制”框架中进行理解,推动内地与香港在国家安全案件上的广泛交流合作。
第五单元研讨由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曹旭东教授主持。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台港澳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从《香港国安法》的立法过程、基本内容和实施的复杂性三方面展开论述,深入阐释了香港特区宪制基础的开放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法学院副教授、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田飞龙强调作为《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的首次释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黎智英辩护权案的释法将有助于建立健全香港普通法与《香港国安法》的沟通机制,促进香港的法治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支振锋研究员认为应当充分利用港澳在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的“管道”作用,通过统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将港澳打造为我国突破美西方封锁围堵的战略突破口。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港澳研究所副所长李环研究员通过回溯五次基本法释法的关键争议和主要特点,阐明了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国安法释法的必要性以及完善香港特区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的重要性。北京大学法学院左亦鲁助理教授通过将中介原则引入“一国两制”问题研究,阐释了如何实现“一国两制”下个人权利保护与国家安全维护的平衡共进。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张小帅讲师依据立法根据和内容替代两大标准,论证了《香港国安法》在政治制度架构层面构成香港特区宪制基础的组成部分。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田雷教授从金庸先生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受到邓小平同志接见和游览祖国内地的史实出发,生动诠释了“一国两制”原则所蕴含的“变”与“不变”的精神内涵以及中国式现代化的悠久渊源。
第六单元研讨由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田雷教授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研究员、台港澳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魏南枝强调开放性与流动性是香港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核心密码,也应当成为当下破解特区深层次问题的关键钥匙。南开大学法学院李蕊佚副教授深度总结了英国法上国家安全信息庭审不公开程序的运行机制和最新发展。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冯韩美皓讲师全面梳理了《香港国安法》公布后美国对香港制裁措施的依据和具体内容。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王博闻讲师系统阐释了香港特区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历史渊源和运行实践,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赵逸伦助理研究员综合梳理了香港特区法院在适用《香港国安法》时采用的解释方法以及将国安法与基本法和香港本地法律兼容适用的处理方式。
曹二宝做总结发言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兼职教授、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研究部原部长曹二宝在闭幕式上总结。他认为,“一国两制”生动诠释了共产党人充分发挥香港战略价值的高超政治智慧,积极善用“两制”之利是实现香港战略价值的关键,其前提就是在“一国”基础上尊重“两制”差异,求大同、存大异,最终实现“两个建设好”的总要求。最后,他代表主办方对各位演讲嘉宾表示感谢。
至此,为期一天半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学术研讨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