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在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举办“港澳热点:言论自由与法律底线”专题研讨会。研讨会由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港澳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武晓峰主持,来自深港两地高校的30余位老师和同学参与研讨。
香港媒体评论人、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林贡钦老师作开篇演讲。 林贡钦老师介绍了港中大内地大学生愤然撕毁有关“港独”的宣传海报事件并由此引发关于“言论自由与法律底线”的讨论。林老师指出,言论自由是建立在遵守基本法的基础之上,希望大家做一个思辨,对“一国两制”、言论自由和基本法有重新的认识。
香港浸会大学社会工作实践及精神健康中心副主任苏细清博士从心理学角度,用大量的调研数据和分析结果为大家阐释了香港青年人和大学生对于民主自由、言论自由、本土和基本法的认识现状。苏细清博士从社会工作层面,呼吁内地与港澳高校能举办更多创新创业训练和实习实践交流活动,增强内地与港澳大学生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院长夏广志老师结合自己多年的港澳及外事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内地大学生在港澳及海外应当如何在言论自由与法律底线之间进行度的把握。夏广志老师指出,同学们应该理性应对校园内和社会中言论过激等极端行为,在尊重当地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和平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讨论中,同学们就民主自由、言论自由和基本法等话题与主讲老师进行了深入探讨。香港中文大学潘建博士结合自己在港学习和生活的经历,希冀内地能够提供更多的机会,让香港大学生认识祖国大环境的发展,增进内地与港澳大学生的交流合作与价值认同。清华深研院研究生会学生干部刘博勋同学则用“有理、有利、有节”对言论自由与法律底线的把握原则作了概括。
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会长、香港中联办法律部部长、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主任王振民教授在总结发言中,从法律角度阐释了言论自由与法律底线之间的关系和界定问题。王振民教授指出,从法律的实践上看,言论自由并不是绝对的,去年美国一青年将互联网上的伊斯兰国关于圣战的文件译成英文,在网络上传播,被判刑17年,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他认为,香港刑法中有犯罪意图罪,有煽动意图罪,在治罪上其实比大陆刑法更为严格。这些年来,香港确有一些人是以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为掩护,从事“港独”违法活动,我们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惕,也希望看到香港特区政府能善于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维护法律的底线,保持香港的繁荣与稳定。
此次研讨会让师生们对内地和港澳的言论自由与法律底线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为今后在言论自由与法律底线方面的把握提供很好的借鉴。
图为与会嘉宾
图为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