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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清华大学港澳研究基金课题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20浏览次数:7

各位老师:

感谢您对港澳研究中心的支持。在各位老师的共同努力下,清华大学港澳研究基金课题进展顺利,部分老师承担的课题已到结题阶段。为做好课题的验收准备工作,现将基金课题结题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流程

1. 请各位老师填写《清华大学港澳研究基金课题结题报告及审批书》(见附件,含3000字左右的课题研究报告内容述要)一式3份。提交课题研究报告(胶装)3份,并提交研究报告的电子版。

2. 请各位老师在结题报告及审批书中填报公开发表的相关成果(研究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的原件或复印件),按照项目任务书的要求,发表成果需注明得到清华大学港澳研究基金支持。如因研究成果涉及国家机密和敏感领域而不宜公开发表者,请提交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报文及采用的证明材料。

3. 已完成课题的老师若认为本课题研究有重大意义,有必要进行后续研究,请在结题报告审批书中提出开展后续研究工作的计划及后续经费资助的申请。

4. 请项目负责老师聘请相关领域5位专家评委对课题进行结题评审,聘请的专家评委名单需事先征得港澳研究中心同意(可邮件磋商,评委中应有澳研究中心教师参与),结题审批书需专家评委签名。已有公开发表研究成果的课题,可聘请3位专家评委;尚未公开发表研究成果的课题,需聘请5位专家评委。结题评审手续完备后,中心将视课题成果完成情况拨付相应经费。

二、注意事项

1. 表格中需签名的地方请各位老师手写。

2. 报送材料请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

请各位老师将需报送的结题文件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chen.yuzhi@sz.tsinghua.edu.cn,并在邮件主题注明“课题名称+负责人结题材料”。纸质版请用A4纸打印、一式3份,《结题报告及审批书》打印后左侧两钉装订,研究报告请胶装成册。其中公开发表的成果复印件应包括刊物封面、目录、正文等,发表有多篇论文者请装订成册并加封面、论文目录。纸质版文件可邮寄到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办公室,或交驻校办杨莉老师处。

港澳研究中心办公室联系人:陈誉之

联系电话:0755-2603609818025364075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清华园区D402D

邮编:518055

驻校办联系人:杨莉

联系电话:010-62773411,13911787578

地址:清华大学东大操场西侧9号楼409

3. 经费转拨到校本部的老师,其经费决算需单位财务审核盖章。

4. 预祝各位老师顺利结题。如果有不明确之处或需要协助的地方,恭候您的垂询。

 

   附件:jtbgspb.doc《清华大学港澳研究基金课题结题报告及审批书》

 

             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